问题 | 离婚孩子不想给女方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离婚时,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则一般以女方抚养为原则。如果大于两周岁,父母可以就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因此,可以先和女方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由法院来判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孩子十周岁以上的,在处理抚养权时要注意听取孩子的意见。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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