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B2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2013起持AB4驾驶证年审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如果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的可以免检。根据目前的规定,A、B类驾驶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每年参加审验一次。但根据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只有记分的A、B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2、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3、公安交管部门将审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违法记分、身体条件和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等情况。 4、大型客车、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牵引车驾驶人有违法记分,以及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5、在按受审验时应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外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6、B2驾驶证年审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但是,如果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的可以免检。 7、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之内,应到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按受审验。但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本记分周期的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填写表格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法律依据: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中规定: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