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县有多少个行政部门 |
释义 | 一个县有150多个个行政部门 1、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大)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县委员会(政协) 3、县人民法院 4、县人民检察院 5、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6、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县经济委员会(经贸委) 8、县教育局 9、县科学技术局 10、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11、县公安局(干部一般高配为副处级) 12、县监察局(现在又分成若干个分局) 13、县民政局 14、县司法局 15.县财政局 16.、县人事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时为外国专家局) 17、县知识产权局 (原专利局) 18、县国土资源局 19、县规划局 20、县建设局等 一、县一级各领导级别 1、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县政协主席等县四套班子正职是正县级(正处级),如果有的县地位特殊、经济比重大,县委书记甚至县长可能是副厅级。 2、县委常委:除书记、县长外,一般都为副县级(副处级),有的地方县委副书记是正县级。 3、副县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协副主席一般都是副县级(副处级)。四套班子成员统称为县领导。 4、公检法领导一般都为副县级,公安局长普遍挂职副县长。 5、工业园区、管理处等负责人,一般情况为副县级。 6、局长,乡镇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书记、主任一般都是正科级,副职为副科级。 二、县一级领导干部排序 1、县级干部综合排序: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县委常委、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府副县长、政协副主席、法检两长、其他县级干部、非领导职务干部。 2、县级干部各系统内部排序:排除组织部门特别说明,以任同一系统的时间先后顺序来排序。 3、科级干部排序:这方面比较复杂,需要综合职务和级别,一般按照部门权重排序,但有时也参考个人任职时间等。部门的一般顺序是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常委部门、党委部门(老干部局、信访局、农工委等)、政府部门(各局)、群团部门(工、青、团、妇等)、垂管部门(公检法、税务等)、乡镇街道。人员排序一般为正科级领导、主任科员、副科级领导、副主任科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七条 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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