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犯罪不用坐牢? |
释义 | 以下的人犯罪不用坐牢: 1、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会矫正,不用坐牢; 2、被判决拘役的犯罪分子; 3、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不用坐牢; 4、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不用坐牢。 一、缓刑是否不用坐牢 缓刑是否要坐牢,需视情况而定: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要求被收监服刑,只有考验期满未违反规定,原判刑罚才不再执行; 2、若是在考验期限内,违反法规或禁令情节严重的,或者犯新罪、发现判决前的漏罪的,会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不能提前解除。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法定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因此,本身缓刑期间就是一个考验期,通过了就能免除实体刑的处罚,不能提前解除。 二、孕妇判刑一年生完后还会不会坐牢 孕妇判刑一年生完后是否还会坐牢需要根据情况来定。 孕妇判刑一年,可以缓刑,生完孩子后,除非情节严重危害社会要收监。一般哺乳期会考虑孩子,监外执行。或缓期执行。孕妇是不用坐牢的,要监外执行,等过了哺乳期才可以收监坐牢,孩子可交给亲属看管。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后还要坐牢吗? 缓刑是对已经构成犯罪的人现有的判决,暂时不用执行的刑罚。犯罪分子可以不用在监狱服刑,即不用坐牢,被判缓刑,只要在缓刑期间内,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考察,预防其重新犯罪,犯罪分子也要定期向公安机关汇报自己的动态、思想状况等,如果缓刑期间内没有发生犯罪行为,缓刑期间过之后,视为缓刑结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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