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任何公民私自贩卖烟丝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我国现在对烟草这一行业的专卖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等等各种贩卖情况都依照我国的法律实行了特有的专卖管理,没有得到过国家许可的情况下不能私人贩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九条 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 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