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工伤鉴定机构在哪里?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工伤鉴定要带这些材料:1、工伤认定书;2、医疗诊断证明书;3、书面的伤残鉴定申请表;4、身份证明材料;5、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一般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然后由其作出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苏州市工伤鉴定在哪里鉴定都需要什么资料? 在我国工伤鉴定需要以下材料: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5、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工伤鉴定书多久失效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书没有失效时间,除非存在可撤销的情形。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以下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者身份证明;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等诊疗资料;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下列材料: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鉴定的工伤认定决定书;2、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如医院出具的职工的病历本、验化单、ct照片等。法律依据:工伤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下列材料: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鉴定的工伤认定决定书;2、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如医院出具的职工的病历本、验化单、ct照片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等级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是指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及相关的X光片等。特别提示一下: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的原件一定要保留好。 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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