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江苏产假最新规定:符合国家规定怀孕、生育的女性员工,顺产产假128天;难产或者剖腹产产假143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