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抵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一、债务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 二、债权债务中法定抵销是什么 债权债务中法定抵销的意思是依法律规定的抵销条件而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三、债务法定抵销条件有哪些 债务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二、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三、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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