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不只是书面形式,还可以是传真、电子邮件等。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电子邮件等方式也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分析 传真文件也能成为合同的一种书面形式,其他合同形式包括: 1、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 2、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被视为书面形式的形式; 3、口头形式; 4、其他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且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因此被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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