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更准确的来解释就是指以政府名义发文修建的项目。不可以单独做为一个工程的名称,只能以附加条件或备注的形式出现。公建投标项目就是公建项目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 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