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免赔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保险免赔的意思就是事先约定好在一定的范围内,保险公司不赔偿,在保险之前,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会签订合同,并且说明在一定损失的规定金额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需要投保人自行承担。 免赔额一共有四种形式,分别是绝对免赔额、总计免赔额、相对免赔额、消失免赔额,绝对免赔额是指保险公司在赔偿投保人之前,投保人需要自己承担一部分的损失金额,假如在合同中规定了免赔额度为100元,那么损失低于100元,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需要投保人承担;总计免赔额就是把保险期内所有损失加在一起,如果低于合同约定的免赔额,那么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 相对免赔额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起点,在发生损失的时候,必须要达到约定的金额,保险公司才会对投保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当损失达到规定后,对于损失以下的金额也会赔偿;消失免赔额指的是免赔额度随着投保人损失的增加而减少。 免赔额是保险公司会保险费率以及通过市场调查计算出的,一般会用在医疗保险中,因为医疗保险的业务范围较大,种类繁多,没有免赔额保险公司会受到更多的理赔,结果可能是入不敷出。只要投保人选择了免赔额,相对来说会降低保险费,保险公司降低风险的同时,投保人也降低了财产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一条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附加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和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附加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作为整体存在,投保人不可选择分别投保。《保险法》第二条下列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因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而增加的免赔金额;(二)因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的约定范围而增加的免赔金额;(三)因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但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驾驶保险车辆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提供的指定驾驶人信息不真实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四)因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五)根据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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