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诉人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撤诉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一审中,原告在判决前随时可以提出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的操作惯例并不相同。在二审中,有权撤诉的不是原告,而是上诉人,同理,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二十条 一审宣判时或者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起上诉。虽递交上诉状,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