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 法律分析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 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有哪些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等,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来规定实施。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补偿标准),按照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所确定的为准,各地区具体来执行。 3、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如果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农村修路政策”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该内容由 朱教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