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他人的钱物可以要回。如果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但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经过公证的赠与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要回: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没有履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以及法定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赠与他人的钱物是可以要回的。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自行撤销,但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经过公证的赠与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要回:赠与人有赡养义务但未履行的情况;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的情况;法定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该内容由 叶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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