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能,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 有限责任公司 中的 国有独资公司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与国有企业不同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科技性的社会团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由该企业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