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一旦公司停止经营,对于员工而言往往是个不利的消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停业期间员工的权益应得到保障,具体措施如下:首先,员工可以通过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其中,法定福利待遇包括经济补偿、未休年休假补偿等。其次,员工还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担保基金的欠薪支付,如果公司确实无力支付员工工资。在此情况下,员工可以申请一定比例的薪酬,由担保基金为其支付。最后,如果公司宣布破产,员工可能面临失业的风险,可以向破产管理人提出债权申报,参与破产财产分配,以尽可能保障自身的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维权措施需要根据当地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建议员工走合法途径,确保个人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因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一)实行轮休; (二)减少劳动者工作时间或者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停止招用新的劳动者; (四)安排部分劳动者短期内停工或者减少工作时间; (五)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劳动者的意愿,解除部分或者全部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工会或者全体劳动者,并应当向被解除合同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