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久悬户如何重新启用 |
释义 | 久悬户重新启用的方法如下: 1、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启用。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申请启用久悬户; 2、进行常住登记。启用久悬户后,需要进行常住登记,如提供居住证明、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向派出所申请常住登记; 3、更新户籍信息。启用久悬户后,需要及时更新户籍信息,如婚姻状况、子女信息等,确保户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办理久悬户需要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居住证明材料。需要提供本人的居住证明材料,比如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等; 3、户口注销证明。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注销证明,如果之前有过户口迁移、注销等手续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比如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等。 综上所述,启用久悬户需要具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符合相关规定,如未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需要提供合法的租赁合同、工作证明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一)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二)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