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成立中的不规范行为会导致以下纠纷: 1、设立中公司相关纠纷,发起人责任纠纷,包括发起人对外承担的责任和发起人内部的责任分担; 2、出资纠纷,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不真实或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公司或者债权人要求股东补足出资或者在欠缴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3、公司成立过程中的无效纠纷; 4、公司成立过程中的欺诈纠纷。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