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使用权资产是一项单独的资产,承租人对于其持有的使用权资产需要参照固定资产会计准则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说的出租,其实是经营租赁,而使用权资产可以理解为是融资租赁。使用权资产:当月增加,当月计提,当月计提有困难的,可以选择下月计提。固定资产:当月增加,当月不计提,下月计提;当月减少,当月计提,下月不计提。 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旦计提,不得转回。使用权资产减值可以转回的有:存货、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持有待售资产、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只有少数几种资产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大多数资产的减值是不允许转回的,目的是防止企业利用减值和转回影响损益,操纵利润。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指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者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针对该部分差额所计提的准备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