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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银龄计划教师工资待遇
释义
    一、工资待遇
    1.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老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2.银龄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每人3万元/学年,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落实。
    二、银龄计划的作用
    1、银龄讲学计划一方面增加了农村教师补充渠道,解决了教师缺乏的困境,直接壮大了师资力量,化解了农村教育的部分尴尬;另一方面通过引领示范,专业教育,培养出一批稳定的教师队伍,间接加强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这一计划总体上可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让农村孩子也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2、银龄讲学计划是一项一举两得的措施,既能让教师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又能促进城乡教育的公平。所以,希望更多的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积极参与,把自己的爱带到农村,为更早实现教育公平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当然,这只是外部输血,只能暂时缓解农村教育面临的尴尬,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教育的落后问题,就要以银龄讲学计划为契机,积极发展自我,培养出一批本地的、或者是愿意留在农村、能力过硬的稳定的教师队伍,实现农村教育的“内部造血”,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村教育更持久、更全面、更高质量地发展下去。
    三、银龄讲学计划
    “银龄讲学计划”旨在发挥优秀退休教师引领示范作用,实施范围主要是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贫困的民族县、革命老区县、边境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团场等,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
    法律依据
    《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
    (一)经费保障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其中:西部省份由中央财政负担;中部省份由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按1:1比例分担;东部省份由省级财政自行负担。中央财政应分担的工作经费采取据实结算的方式。各省可根据实际,提高工作经费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如需安排讲学教师岗前研修,费用由省级财政负担。
    (二)政策保障
    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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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