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债务人的地位
释义
    

法律主观: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一、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对于债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原则上是不及于第三人的。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该符合以下前提: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长短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债务人的债权,不能作为行使代位权的对象。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行使自己的债权,已危及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已经迟缓履行。还需要留意的是: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不能因此获得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只能与其他债权人处于平等地位受偿。符合以上前提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即可越过债务人,直接向的三人请求其向债务人了债所欠债务。
    二、债权转让需担保人同意吗
    1、所谓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转让给他人,也可以仅转让债权的一部分。债权的转让是债的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债权人本身的变更。
    2、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保证期间,债权依法转让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有两个例外:
    (1)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2)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都有哪些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23: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