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需要。个人转让著作权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但对于当事人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对于此税的缴纳就会按所得的金额来进行计算,这样才能确定著作权能转让成功。《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 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2)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