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了还款承诺书没还上咋办 |
释义 | 1.由自己直接向对方催讨,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2.通过对方的亲戚朋友做对方的思想工作,以促使对方能主动还款; 3.委托律师代理向对方追计欠款; 4.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一、朋友借钱不还该怎么处理? 借钱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 二、有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首先可以和对方合理协商,如果对方仍旧不还,那么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若该债务人已下落不明,则在其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此时仍可向法院起诉。 三、欠钱过了两年了还能起诉吗 对于欠钱两年了可不可以起诉的问题,需要看债务是否到期,如果借条约定三年后还款的,欠钱两年时债务尚未到期,债权人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的,需要到达还款日期时对方不愿还款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偿还欠款。如果债权已到期两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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