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车怎么样才算报废 |
释义 | 事故车报废具体如下: 1、车辆的维修费用高于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理赔; 2、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3、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物定损要注意哪些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后,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第十三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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