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读书的条件是: 1、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 2、深圳市户籍儿童; 3、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4、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5、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