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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释义
    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判断依据是购房时间,如果是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出资购置的公房的话,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只要没有协议的约定,均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离婚时,房屋不能上市交易或还没有拿到房产证的话,法院可能不予处理。
    一、离婚按揭房子怎么分
    离婚按揭房产的分割根据房产的归属而定。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并取得房产证,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房子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首付购买房屋,取得房产证,则应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如果婚前购买时有对购置房屋份额进行约定的,则该部分按照约定分割。
    二、结婚证需要公证吗
    (一)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因为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因为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财产归属,否则显失公平。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二)强烈建议去作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三、离婚后房产如何进行分割?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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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5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