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卡归属地怎么转移 |
释义 | 流程如下: 1、先到原参保地也就是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2、在新单位参加医保后,前往新单位所在地也就是转入地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3、转入地和转出地的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5、新单位所在地的转入经办机构收到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好转入手续。 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如下:(这个养老保险转移最重要) 1、一是打凭证,工作离职的时候,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给社保经办机构帮你办完中止参保手续后,你本人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二是办手续,在新的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带齐你的身份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些手续,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3、三是转移资金。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转移你的个人账户等内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但实际情况是2地来回联系,带转移账户钱款,来回两三个月是常有的事情,您耐心等待就是了。 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但实际情况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好多地区转不了,所以你离职前,建议把医保卡里的钱买药花完为好! 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