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经没有暂住证,现在叫居住证。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西宁居住半年以上,并同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 一、材料说明: 1、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二、办理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三、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对符合申领条件、材料齐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放居住证;属于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情况特殊需要延期的,最长不超过30日。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