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主姓名更改次数限制 |
释义 | 户口本名字变更可多次,需正当理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经审查属实后可变更。法律规定:未满18岁需父母申请,18岁以上自己申请。姓氏可随父姓或母姓,也可选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扶养人姓氏,或其他正当理由。 法律分析 户口本上的名字变更过一次,只要有正当的理由,还可以再次更改,且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拓展延伸 户籍变更规定中的户主姓名更改次数限制 根据户籍变更规定,针对户主姓名的更改次数,设有限制。根据规定,每位户主在一生中有三次机会进行户主姓名的更改。这一限制旨在保持户籍信息的准确性和稳定性,避免滥用更改权利带来的混乱和不便。户主在进行姓名更改时,应慎重考虑并确保真实合法,避免频繁更改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相关部门将严格监管户主姓名更改的操作,确保规定的次数限制得到有效执行,维护户籍管理的秩序和公正性。 结语 户籍变更规定下,每位户主在一生中有三次机会更改姓名,以保持户籍信息准确稳定。更改需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经审查属实后才可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在父姓或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但需合法正当理由。限制户主姓名更改次数旨在避免滥用权利带来的混乱和不便。相关部门将严格监管,确保规定次数限制有效执行,维护户籍管理秩序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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