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邀请有哪些分类和形式 |
释义 | 要约邀请有哪些分类: (一)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 (二)未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有哪些形式: 1、寄送的价目表。 2、拍卖公告。 3、招标公告。 4、招股说明书。 5、商业广告。 一、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吗? 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例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有哪些 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如下: 1、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的内容往往不够具体、清晰,一般不含要约的含义,其性质是要约邀请,对双方没有合同约束力; 2、当事人在合同中承认广告内容的约束力的,广告和宣传材料构成合同条款; 3、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作为购房合同附件的,广告和宣传材料构成合同条款。但正式合同对广告内容有实质性变更的,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在这种特定情况下,这些描述和承诺与正式合同条款共同构成了商品房销售的完整交易条件,即合同条款的效力,也应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卖方违反合同内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公告相当于要约吗? 公告是不一定相当于要约的,要视具体情形予以确定。如果在发布的公告中表达了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且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相当于要约。但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等是属于要约邀请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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