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墙体裂缝物业如何赔钱 |
释义 | 业主首先与开发公司及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如需承担大量维修费用时可考虑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但如果不是整栋楼大部分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启动公共维修基金比较困难。如果业主与开发公司不能达成一致共识,可选择法律程序解决。房屋质量方面的官司,需要在法院主持下进行司法鉴定,确定修复方案,进行相应的修复或等价赔偿,当然若存在质量及价值的贬损,在鉴定支持下,也可以主张赔偿。按以下方式进行: 第一步,先查看房屋里裂缝现状,拍照片,充分取证;第二步,依法提起诉讼,向开发企业提出合理的赔偿数额;第三步,法院受理后,经初步开庭,向法院提出申请对业主的房屋质量问题进行鉴定,鉴定单位为有资质的权威机构,如果诉讼双方有一方不认可鉴定的结果,可向法院申请再次鉴定;第四步,开发企业往往会强调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业主还可提出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等;第五步,向法院提出申请,委托专业的、有资质的房产评估公司对开裂的房子价值进行评估,从而确定与该房子在没有开裂情况下的价值之间存在的差值;第六步,法院一般会根据评估报告作出的差值数额进行判决,业主会得到应有的赔偿。 一、物业管理安全注意义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者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而安全防范工作就是安全注意义务。这里的安全注意义务包括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如果物业管理者未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履行安全防范义务,导致业主和物业使用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侵权法理论,侵权责任是行为人违反一般性义务侵害绝对权,如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律后果。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人负有对相关公众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管理的场地,一般具有准公共场所性质,针对的受众是非特定的使用人,如果出现事故,物业管理者未采取任何提醒注意的措施,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受害人应对自身受害的事实与物业管理者存在关系进行证明。 二、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管理权 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其当然享有共有部分收益的知情权,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业主请求公布、查阅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等应当向业主公布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小区物业公司或其他管理人不按时主动公开共有部分收益情况时,业主可以要求其进行公开,捍卫自己的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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