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票换票证可以在本县(市)范围内使用。 发票换票证指税务机关需要检查纳税单位和个人发票时开具的一种证明。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进行检查。发票是记帐的原始凭证,在规定期限内纳税人需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短缺。税务机关为了便于进行税收检查,对纳税单位和个人的发票需要进行抽出检查时,必须开具套印“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换票证”,详细反映原抽调发票的内容,具有原发票的同等效力。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 3、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综上所述,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在伪造、变造现场以及买卖地、存放地查获的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办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发票换票证仅限于在本县(市)范围内使用。需要调出外县(市)的发票查验时,应当提请该县(市)税务机关调取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