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是隶属于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属于其的一个子项目,主要为综合整治项目规划的复垦,将其村庄拆迁,进行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及田间道路规划,将其变为耕地,使其能够进行耕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规定》 第四条 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 第五条 土地复垦工作,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复垦工作。 各级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复垦的综合协调工作;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土地复垦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七条 土地复垦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土地复垦规划时,应当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和自然条件以及土地破坏状态,确定复垦后的土地用途。在城市规划区内,复垦后的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