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办异地身份证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合肥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材料如下 持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住证、驾驶证、社保卡、学生证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按照不同的也办理分为: 一、换领身份证业务: 1.基本材料 (1)二代证办证通知单(社区民警送达或自行到派出所打印) (2)居民户口簿(原件仅查验) (3)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未办证的无此证件) (4)需要在现场录入指纹 2.照片 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两张,或者到所在辖区派出所直接拍照,证件照照片多张供居民选择。 二、补领身份证业务: 1.居民身份证遗失报告一份 2.户口簿(原件仅查验) 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两张,或者到所在辖区派出所直接拍照。 三、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2017年04月27日,据公安部网站消息,7月1日将在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2018年3月19日,山西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通知》,决定自4月1日起在全省所有户籍派出所全面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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