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怎么计算的 |
释义 | 计算公积金的方式是:依照不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计算。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一、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一、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均不低于5%,不高于12%。 二、月缴存额上限、下限及执行时间 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20820元,最低为1748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996元(单位和职工个人各2498元),下限为174元(单位和职工个人各87元)。执行时间从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 缴存单位登录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汇缴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操作流程见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汇缴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二)窗口申报 1、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携带U盘至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窗口拷贝《汇缴变更清册》、《补缴清册》,用于完善相关信息。 2、缴存单位相关信息完善后,单位经办人员将《汇缴变更清册》、《补缴清册》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1份(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窗口。 (三)鉴于目前疫情形势严峻,为最大限度保障缴存人健康安全,鼓励缴存单位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开展基数调整工作。 (四)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9月30日。 四、相关要求 (一)各缴存单位应按规定为单位全体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人数应不低于本单位社保缴纳人数。 (二)各缴存单位应以2020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构成,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号)核定。各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职工缴存基数和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合规性负责。 (三)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因基础信息有误、不全等原因需要变更的,应及时完善、更正;缴存单位应连续、足额、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申报人员封存时,应据实选择封存原因。因上述等原因影响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由缴存单位承担责任。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抽查,对违规缴存问题将进行通报并责令纠正。 二、公积金一个月交多少 公积金一个月交月平均工资的5%-12%。设区城市(主要指地级市)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标准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供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供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上一年度各省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金缴存的基本面基数: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工资包括小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工资和计件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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