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掉了带上户口本到公安机关补领身份证即可。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补办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遗失声明; 2、户口薄; 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 4、交纳工本费; 5、填写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6、申领新证的,原证作废。居民在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办证中心。 一般补领新证手续时间为3个月,到时可携带户口薄、办证收款手续、在办证中心领取新证。如果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还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相关证明补办正式身份证同时申请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当天可以办理并领取,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其作用等同于正式身份证。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