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台港澳法人独资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外资企业 台港澳法人独资属于外资企业。外资企业是内资企业的对称。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经营的企业,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台港澳法人独资就是由台湾公司、香港公司、澳门公司单一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是指企业股东类型,有内资外资之分,港澳台算外资中一种。外商投资企业办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材料:申请登记表。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负责人的任职文件。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体、合资公司合同复印件。场地使用证明。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台港澳法人独资就是由台湾公司、香港公司、澳门公司单一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 台湾公司投资者主体资格办理营业执照材料: 一、公司设立登记表; 二、县政府准予公司设立的函; 三、记载公司现任股东及董事监察人员名单的登记表格。 注:上述材料应经台湾地方法院所属民间公证人公证。 公证书正本2份交当事人,副本由海基会转递至省公证员协会。 正本2份经省公证员协会核验后出具《台湾公证书正副本相符核验证明》。 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1份(账户余额应不低于首期出资额,并对该账户作往来正常或良好的评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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