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 |
释义 | 法律分析: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是政企分开。1、处理好机会与市场的关系。是参与市场的主体所考虑的问题,而不在政府的职能之内。2、处理好价格与价值的关系。计划经济市政府控制价格,市场经济却是由市场来调节价格。因此,也不属于政府职能的转变范围。3、中央与地方分权。是政府内部需要调整的事情,亦非政府职能的转变。所以,只有4、政企分开,政府不得直接管理企业,让企业有问题去找市场,参与市场竞争,才能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经营,自我发展。而政府只制定市场法则,维持市场的正常秩序,该管的管,不该管的坚决不管,才能真正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第二十五条 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第二十六条 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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