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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全面要约与部分要约的含义
释义
    一、全面要约与部分要约的含义
    1、全面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部分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全面要约与部分要约的区别
    全面要约收购是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简称全面要约收购),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简称部分要约)。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1、从收购目的看,部分要约的收购人从要约收购开始即意欲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股份,全面要约的收购人从要约收购开始即意欲购买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
    2、从收购结果看,全面要约的结果:一是收购了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二是在目标公司股东不同意出售持有的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东不同意出售股份的情况下,收购人只是收购了部分股份。
    3、从收购成本看,部分要约事先锁定欲收购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可降低收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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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4: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