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代理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劳动仲裁的代理权限,包括申请仲裁、进行答辩、申请回避、调查证据、参加仲裁开庭并进行陈述和辩论。当事人需要依法委托代理人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的代理权限有:申请仲裁、进行答辩、申请回避、调查证据、参加仲裁开庭并进行陈述和辩论。当事人需要依法委托代理人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代理职责范围是什么? 劳动仲裁代理职责范围是什么?根据《劳动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代理机构可以接受劳动者的委托,代理参加劳动仲裁活动。仲裁代理机构的职责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请仲裁、提供证据、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助办理仲裁庭手续等。同时,《劳动仲裁法》也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代理机构不得为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供超越仲裁范围的法律服务。因此,劳动仲裁代理机构的职责范围是依法为当事人提供仲裁代理服务,协助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劳动争议。 结语 总之,劳动仲裁的代理权限包括申请仲裁、进行答辩、申请回避、调查证据、参加仲裁开庭并进行陈述和辩论。当事人需要依法委托代理人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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