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补签日期写什么时间 |
释义 | 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签订日期为补签当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从用工之日起算,也可以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但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的,之前的用工阶段是事实劳动关系,是本单位工作年限,已经实行过试用期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补签合同的合同签订日期,为补签当日。 一、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应在就业之日起一个月内。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时间一般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在一个月后与劳动者签订补充合同,在法定期限内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倒签,包括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限。根据深圳的审判实践,此时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法院不予支持。 二、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 劳动合同生效之后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应从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体上签字之日起计算。签字日期与合同约定的日期应是同样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的日期,则应以合同约定的日期为生效时间。 三、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 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一般就是补签日当天的日期。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必须在用工一年内,因为仲裁时效是一年,过了一年劳动者就失去了胜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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