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娘家的家产女儿有份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一般而言,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认定一个人是否属于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的一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三者是一致,就可以认定这个人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另外以下因素也需要考虑: 第一: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中,女儿是否是产权人之一; 第二: 集体土地使用权 证, 土地使用权人 是否有女儿; 第三:已出嫁的女儿是否已把户口迁出,迁入到城镇,或迁入到农村等因素。 已出嫁的女儿是否享有娘家房屋拆迁相应的权利,可参照以上考量因素,具体得按照各地政府拆迁政策予以细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2: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