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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身损害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
释义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典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1、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诉讼时效,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2、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人身损害侵权的追诉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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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