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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内容如下:
    1、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相关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2、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安全交通规则有:
    1、指挥灯信号的含义。红灯行、绿灯停,黄灯亮时,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2、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6、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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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0 20: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