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非正规医疗机构从事无痛人流是否具备资格,需要从医疗机构的法律地位、医疗资质及医疗行为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医疗设施、器材、药品和医疗人员,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许可证书,并按照规定从事医疗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再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综上所述,非正规医疗机构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能从事无痛人流等医疗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