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法定条件是: 1、贷款人需要是城镇居民,并且所在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定年限; 2、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目的是购买、建造、改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 3、申请人需要向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法律客观: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