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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噪声意外工作有什么?
释义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怀孕以后的女职工不能从事什么工作
    怀孕女职工不能做的工作如下:
    1、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2、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3、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4、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5、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6、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8、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9、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法律依据】
    哺乳期女职工不得从事哪些工作
    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职工从事非本职工作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职工从事非本职工作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女职工怀孕期间有何法律规定
    女职工在三期期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单位不得在三期期间降低工资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孕期女职工可以辞退吗?
    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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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