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去拘留本人不同意怎么办 |
释义 | 一、行政拘留当事人拒绝应如何处理 行政拘留当事人拒绝,只要证据充分,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影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但是,当事人之后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9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书后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不服裁决可以在接到通知书后5日内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对公安机关拘留、罚款不服的,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仍不服的,再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所谓行政复议,就是上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是否适当作出裁决。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7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既可以先经过行政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行政诉讼法》第37条第一款同时又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行政机关。 第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第三,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四,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拘留当事人拒绝应如何处理?行政拘留属于强制处罚措施,并不是当事人拒绝就可以免除,不要轻易了行政拘留的执法性。行政拘留当事人拒绝之后没有得到响应,依然要进行维权该怎么做,请你上网网站咨询律师进行了解。 该内容由 袁瑞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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