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如何书立借据 |
释义 | 民间借贷要书立借据的,借据应当包括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法定姓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具体期限,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还应由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 一、借条应该怎么打打借条要注意什么 借条一定要详细细致,格式规范。要保证有标题,正文,落款。详细写明借款双方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借款原因,借还款时间,金额,(大写,小写),日期,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 注意事项:1、在民间借贷中,借据是主张债权的重要凭证,因此,在借款给他人时,应要求对方出具规范、无涂改的借条,并附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3、借款人要谨慎书写借条,特别是在尚未收到借款以及没有借贷事实的情况下,轻易书写借条,将可能承担没有得到借款但需要偿还借款的风险。4、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 二、怎样的借条才有效力 只要是合法签订的,双方真实意思的借据是有效的。规定如下: 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写清楚; 2、贷款金额应写清楚,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 3、应明确写明贷款期限,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 4、应明确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明确写明贷款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等约定; 6、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及支付方式应写清楚; 7、借款人应亲自签字、手印或书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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