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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审判员和审判长的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审判员和审判长的区别在于第几审程序。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合议庭由审判员与陪审员或审判员组成:第二审程序的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由院长或庭长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第四十一条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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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23:18